UNC枪击案,黑暗与寂静中,我与死亡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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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塞来玛手中的纺锤停止了转动,她低头擦擦眼角的泪花道:“你本来就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也不是我的儿子……部族搬迁的时候,路过一片戈壁,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此人到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关起门来,将雄踞龟兹的大关令方正差点给殴打成方的。
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尽管我养育了你十三年,却从来都不明白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大户人家不就是这个模样吗?人家可能觉得天冷了多烧几个炭盆或者有丫鬟暖床呢。”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有些人出场的时候,往往会自带气场。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你这样每天都把自己关在衙门里,一点不像是一个少年人。”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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