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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没有人怀疑这位大阿波为什么会死。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他的专业性,绝对不是那些口口相传留下来的传说可以比拟的,云初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掀开大唐蒙在他脑海中的那一层面纱。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我说了——不许学!”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爷娘在上,不孝子在天山百拜,此次来信,有噩耗告知,兄长狗怜儿战死在于阗,可惜,战死之际,没有斩获,不能给爷娘带来荣耀,乃狗怜儿之过也。
“记得先去水渠边上洗个澡……好好洗,把你黑油油的脖子洗干净!
他们更加喜欢把收集到的,干的,碎的,湿哒哒的牛粪打碎,用水和在一起,做成饼状,然后细心地一个一个贴在墙壁上,岩壁上等候晒干。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你不准备跑路吗?”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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