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别!他研发的药,很多人“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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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云初的大唐长安官话就是跟老羊皮学的,毛笔字也是跟老羊皮学的,甚至跟着老羊皮学会了大唐人繁琐的礼仪,还对大唐的山川风貌了如指掌。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腾格里会把你们这些该死的唐人压在黑石头底下让兀鹫啄食你们的眼珠子。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还有一次,是年幼的娜哈被一群旱獭围攻……羯斯噶跑的比马还要快的去拯救娜哈,那一次,羯斯噶真的跑的比马还要快,这不是形容词。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而一个真正的武士就不该去睡大尾巴羊,离开这里,我带你去寻找草原上最美的女人,引导你的手去抚摸那些滑腻温暖而又雪白的身体,只有当你在她们身上驰骋的时候,你才会觉得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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