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边境实战化演训,意味着我们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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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回纥人就不洗袍子!”娜哈倔强的反击。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云初点燃了木炭,将塞来玛跟娜哈穿在红柳树枝上的羊肉串均匀的地在炭火周边,等着被烤熟。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用刀子刮掉烤焦的毛皮,一个黄澄澄的类似挂炉烤鸭的食物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如果不够,等一会再来拿,腾格尔喜欢吃我烤的羊肉,这是我的荣幸,也请大阿波尝尝我烹调出来的美味,也希望你家帐篷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
“就像眼前这一锅汤饼?”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在龟兹镇,会武功的人非常多的,隔壁的第九折冲府随便抓出来一个蠢货,就有杀虎博熊的胆量。当然,他们只是敢,至于是人胜利还是老虎,熊胜利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从桌子上的牛肉块上撕下来几条牛肉,撕成牛肉丝,拍上两颗蒜,放好青葱,最后用西域特有的胡麻油烧热之后泼一下,这样的一盘子醋芹应该有资格上皇帝的餐桌,毕竟,太宗皇帝行述中曾经明确记载,他以后的皇帝每年只有三次吃牛肉的机会。
至于转圈研磨法自然适用于圆形砚台,方正书桌上的砚台就是一个圆形砚台。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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