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万亿央企,官宣换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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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这就是云初一心想让塞来玛带着娜哈去羯斯噶帐篷的原因,一旦部族遭受了重大的人口损失,可汗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塞来玛送给别的回纥人生孩子,娜哈也会很自然地被送到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等到这孩子长到八岁,就能服侍男人了。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所以,王廷会把人群打散,重新建立一个个小部族,这样一来,血脉的联系就更加的薄弱了。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云初去了侯三的房间查看,在一个小小的包袱里找到了一个精巧的白玉瓶子,拔出塞子轻轻嗅了一下,一股子清凉的感觉直冲头顶,云初努力的睁大了眼睛,想让自己保持清醒。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他认为,权力没有大小之分,任何微小的权力都值得尊重,然后在,尊重的前提之下,必须将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最大程度。
可惜,只能在作战的时候有权力,没有战事的时候,他还是要听部族大阿波葛萨璐的。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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