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姆林宫:“部分动员期间将征召100万人”是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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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如果你找一群女人给你生很多很多孩子,你就能成为大部族的阿波老爷。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刘雄吞咽一口口水,见云初依旧面无表情的往锅里扯着面条,那根黄龙一般的面条,像是活过来一般,从陶瓮里随着云初的手起舞,最后一头扎进汤锅里。
现在,又是葛萨璐父子的死……
“我就要吃旱獭——哇!”
云初回头看看时时刻刻注视着汤锅的门子,马夫,更夫点头道:“确实如此。”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就这一点来看,人家称呼我们为蛮夷真是一点都没有叫错。”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这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只是睡冬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人们过于寂寞,难免会发生很多奇奇怪怪的感情。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云初羡慕的看着何远山他们一群人道:“做弟弟的在这里恭贺诸位哥哥前程远大,小弟我就算了,膝盖要是弯下去,以后就无颜见诸位亲友了。”
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新书发布已经一个星期了,仔细看了兄弟们的所有评论,有时候想笑,有时候想哭,更多的时候有一种想要恋爱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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