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道:遇到张子枫有了灵感想拍《盛夏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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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方正这个大关令还是很惜命的。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听了兵曹刘雄的判断,不仅仅是何远山,方正两人感到奇怪,就连云初本人也非常的诧异。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娜哈从羯斯噶的怀里溜下来,紧紧地抱住了云初的大腿,一双碧绿的眼珠子左右瞅着,尽管每一个人都在笑,娜哈却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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