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大师走了!他出的书,时髦青年曾人手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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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塞来玛的一番话让云初多少有些伤心。
塞来玛就是经历过这一过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帐篷里过了十年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有云初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明显不是可汗儿子的人,她就被驱赶出来,成了一个普通的牧女。
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炭火,将羊肉串烤得滋滋作响,同时,孜然的香味也随风飘散了。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云初有些慌了,他之所以胆敢留下来,底牌就是老羊皮,他认定了老羊皮会留有退路,只是没有想到老羊皮的退路安排的如此粗糙,如此的平凡。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这是一声真正的晚安。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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