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超:外交官嘛,放到哪儿,就在哪儿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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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会抹平的。”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在云初洗澡的时候,这家伙不论是帮云初用草木灰清洗长头发,还是在云初的指挥下用一块粗麻布搓背,都做的很到位,尤其是这个家伙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野薄荷草,用这东西擦拭过身体之后,凉丝丝的,暑气全消。
你的年纪太小,打不过战笼里那些彪悍的猛士。去了就是送死,白白的便宜老羊皮拿你的送命钱。”
以前他们还有另外一个名称——九姓铁勒——薛延陀——回纥部落——塞人部落。
掏出两颗奶疙瘩喂给了大肥,大肥立刻就忘记了刚才屈辱的一幕。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云初羡慕的看着何远山他们一群人道:“做弟弟的在这里恭贺诸位哥哥前程远大,小弟我就算了,膝盖要是弯下去,以后就无颜见诸位亲友了。”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这绝对不是姐夫跟小舅子相处时候的正常态度。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云初抱住塞来玛的肩头低声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但是呢,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方正盯着汤锅,刘雄盯着汤锅,所有人都盯着汤锅,没一个有功夫说废话。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毕竟,每当一位大唐公主抵达部族之后,可汗们的可敦以及王子,特勤一类的亲人就会死一大片,而且都是莫名其妙死掉的。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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