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 |“魔笛”优雅依然 一个人扛着克罗地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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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这些罪人中有一些是主动要求随军来到西域,愿意用一生在西域服役求得家人得到赦免。
尽管我养育了你十三年,却从来都不明白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你哭什么?”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对以上三种人来说,效忠皇帝是天职!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默默地拿起挂在腰上的玉牌,微微摇头道:“南山新雨落,山间云初生,我不记得祖宗名讳已经是大不孝了,如何再能投入他门为人子嗣呢。”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老羊皮抬头看着天,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过了一阵子才收回放逐青天的目光,看着云初认真的道:“我与玄奘过瀚海之时遇到了一座孤独的山峰,我们爬到山峰上休憩的时候,玄奘依靠的一块石头裂开了,里面盘坐着一个僧人。
方正白了云初一眼道:“你想那么多做什么,那个叫做阿史那贺鲁的混账东西杀了我们军民商七百余人,就活该他活不过今年,是全族活不过今年。
灶台弄好之后,侯三就把煮饭的器具也一并送来了。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云初笑着把烤鱼递给塞来玛道:“因为他想当大阿波,出人头地的时候,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绝对,绝对不能浇奶,尤其是腥膻味道其重的羊奶,这是对白米饭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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