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和“甜甜”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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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他们喜欢这种胜利的感觉,甚至是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唐军将领一再警告他们不要在作战的时候随便在马背上盘旋,做出各种好看的动作,只需要举好圆盾,保护好自己,让战马突进敌阵,打乱敌人的阵型就好。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一般情况下,不战斗直接臣服的部族会被人家直接杀死,只有那些有战斗力的部族才会被其余强大的部族接受。
何远山等裴东风的人都走光了,这才站起来朝云初抱拳道:“多谢兄弟成全。”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胖子方正等人立刻哈哈大笑起来。
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云初笑着点头称是。
只需要片刻光阴催熟,沙地里埋着的旱獭皮口袋就会冒出炙热的蒸汽,这些蒸汽是从皮口袋的缝隙里射出来的,整个皮口袋这个时候跟一个弱化版的高压锅区别不大。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战争开始了。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到了这个时候,羯斯噶就会立刻出手,殴打那些围殴云初的男子们。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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