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届文旅局,让人“一看一个不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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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云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红色的木炭低声道:“如果你要进他的帐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这一刻,云初觉得身边那些胡人的表情无比的诡异,眼神中透着凶光。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尽管胡姬胸围子上的流苏触碰到了云初的脸,因为她身上自带的类似孜然的味道还是让他的注意力果断的留在了白米饭上。
这个时候,就不用进去难为方正了。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眼睛里进沙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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