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全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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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这里的湖水温度偏冷,生长着一种冷水扁嘴鱼,很容易长到五六十斤,在草蜢湖里,大鱼非常的凶猛,喜欢吃小鱼,所以,小鱼为了躲避大鱼就躲到了浅水处,正好便宜了云初以及塞来玛跟娜哈。
“嗷嗷——”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云……”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对方正道:“这个崽子我要了,练几年,会是一把好手。”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这样一位身份尊贵的人,别说吧自己当大关令的小舅子打成方的,就算是搓成圆的,皇帝也不会问一声。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他的专业性,绝对不是那些口口相传留下来的传说可以比拟的,云初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掀开大唐蒙在他脑海中的那一层面纱。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云初见随从还从背包里拿出来了两件绣着五毒图案的肚兜,就红着脸夺过来,重新塞背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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