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歌锦鲤”陆虎成功“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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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枣红马鼻子里喷出灼热的气息波及到了云初的脸,云初牵着枣红马绕过破败的衙门,去了一处被绿荫笼罩的院落。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天黑之前,他们三人就来到了草蜢湖,这里距离部族营地不过一千多米的距离,而且地势还高,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们一家三口应该能看的见。
说完,这家伙就带着爪牙去了龟兹城,今天又到了朔日,该收钱了,不过,在这里他收不到大唐急需的铜钱,只能以金沙,皮张,牛羊来顶数。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唐人的身份虽然还没有获得确认,在云初看来,这件事已经基本上不再影响他了。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我想把它养的再肥一些,等哥哥回来就烧着吃。”眼看着大肥跑了,娜哈有些遗憾。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事实上,云初也没有心思搭理这些人,他如今归心似箭,只想着如何早点到长安寻找归属感,他连老羊皮循序渐进的法子都不肯接受,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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