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米租借期满转投阿联酋,外援补强成国安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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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刘雄咬着牙道:“这该如何是好呢?”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云初摇摇头道:“我没有说过这句话,更没有什么心思重建龟兹城。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你哭什么?”
塞来玛语音低沉,眼角含着泪,瞅着云初的目光中满是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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