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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还喜欢让好多,好多妇人光着上身拉着他的龙舟在运河上滑行,也喜欢在扬州栽种数不清的琼花,还喜欢在中华大地上开凿一条专门拱他欣赏琼花的大运河。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目的又是什么呢?”
刚刚睡醒的侯三愉快的过来帮忙,他很少遇见像云初这么慷慨大方的人,只要帮忙,就一定会有赏赐给下来。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如果,发现他心怀不轨,杀了就是!”
羯斯噶端起木碗喝了一口苦涩的蒲公英茶低声道:“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事情,今晚……”
云初抬头道:“怎么说?”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胜利的时候多了,在唐军的约束下却不能炫耀自己的胜利,这对回纥牧人们看战斗的热情打击很大。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结果,魏征醋芹照吃,该说的话,该做的事情一点都不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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