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却“逆风翻盘”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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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正常的流程,在文书上只是被提了一句,方正走了,大关令衙门就由壶正何远山领衔统领,刘雄成了新的壶正,哦,云初也进了一步,成了大关令衙门里有名有姓的文书掌固。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云初默默地拿起挂在腰上的玉牌,微微摇头道:“南山新雨落,山间云初生,我不记得祖宗名讳已经是大不孝了,如何再能投入他门为人子嗣呢。”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云初,我有些害怕你了。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想想都知道,在只有盐巴这一种调味品的情况下,旱獭肉即便是再鲜美,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云初摇摇头道:“我没有说过这句话,更没有什么心思重建龟兹城。

“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眼睛里进沙子了。”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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