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博拉前线》:“那些英雄,那些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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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在方正看来,这是云初的细致之处,却不知在云初这里,这些文书是他重新认识大唐,了解大唐的最好的课本。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云初大笑道:“我是不是唐人,壶正心中有数,至于君子食,奴隶食,明日自然见分晓,诸位如果明日想让自己的五脏庙获得一场盛宴,还请早早将鼎镬食材送来。”
也就是说,从龟兹城里通出来的密道绝对不止老羊皮一个人拥有,但凡是有点实力的商贾们都有这东西。
现在却活生生的出现在这里招兵买马,看来,婆润可汗死后,青狼也准备重操旧业了。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不但如此,他们要的牛群颜色必须是一种颜色,羊的颜色也必须是一种,像云初家的黑眼窝公羊,就不能入选。
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水槽边上的地是湿的,不是被水泼湿的,应该是有大量的血浸透了那片地方,不断地有苍蝇从远处飞过来,落在地面上搓手。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事实上,云初也没有心思搭理这些人,他如今归心似箭,只想着如何早点到长安寻找归属感,他连老羊皮循序渐进的法子都不肯接受,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们的帮助。
结果,他从这个刚刚当上从八品大关令的小官身上,看到了一位指挥若定的大将军模样。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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