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好像没有家了”,听懂年轻人的言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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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的帐篷基本上没有修复的可能,战马撞断了帐篷的支柱,也撕破了能遮风避雨的牛皮。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方正带来了酒,还有传说中的超级美食——醋芹。
“这是我的家传宝物!”老兵嘟囔着摊开手。
头顶两个旋,一嘴白牙齿,以及自己并不明显的平板脚真的就能确定自己是唐人,还可以把范围缩小到长安,万年两县这个神奇?
两人说着话,就从龟兹城墙上突兀出现的一个巨大缺口处离开了龟兹城,那一处浓阴之地就在城外,距离军营不过一里地。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云初见随从还从背包里拿出来了两件绣着五毒图案的肚兜,就红着脸夺过来,重新塞背包里。
幸好,你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了,小娜哈也会跟着你,没有你们牵绊,我想痛痛快快的干一些事情,好把我积攒在心头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出去。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此人到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关起门来,将雄踞龟兹的大关令方正差点给殴打成方的。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片刻之后,哀嚎声停止,巫婆试探一下他的鼻息,发现勐撒卡因为伤心过度,追随自己亲爱的父亲也去了腾格尔的怀抱。
门子是一个瘸腿老兵,模样很老,年纪应该不算大,不能因为他有一头的白发就说人家老的快死掉了。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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