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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只需要片刻光阴催熟,沙地里埋着的旱獭皮口袋就会冒出炙热的蒸汽,这些蒸汽是从皮口袋的缝隙里射出来的,整个皮口袋这个时候跟一个弱化版的高压锅区别不大。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我当然早就知道,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阿史那贺鲁从我手里买了那么多的少年人,如果他不是确定这些多余出来的人口会被他消耗掉,他疯了才会购买超过他部族接纳上限的少年人。
不知道这些胡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非常勇猛,要跟唐国这群数量跟他们差不多的正规军打阵地战。
“那就要看婆润可汗是不是会怜悯葛璐萨,比粟特勤毕竟是婆润可汗儿子中的一个。”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他们以后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西边的那条大沟其实就是部族人平时上厕所丢垃圾的地方。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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