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三十,守候在急诊室的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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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云初点点头道:“不纳税,不纳粮,不出劳役,平日里囔囔于众人之上,着华服,吃美食,御美人,煊煊于百姓之间,上可光宗耀祖,下可恩荫子孙。”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草茎非常得肥美多汁,含在嘴里还有一丝丝带着青草香的甜味,只是不能用牙咬,一旦咬破了草茎,它就会变得苦涩,将那一丝丝甜味完全遮盖掉。
只要看唐军战旗飘飘,盔明甲亮,队形整齐,且开始举着巨盾挺着长矛向敌方乱糟糟的人堆推进的样子。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军医给方正的腿糊了厚厚一层绿了吧唧的药膏,嘱咐方正万万不要胡乱动弹,就提着自己的家伙事走了。
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西边的那条大沟其实就是部族人平时上厕所丢垃圾的地方。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回纥人对于药物的认知还处在蒙昧期,回纥人只要生病了,第一个到场的绝对是据说有飞沙走石力量的巫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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