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预制菜走上年夜饭的餐桌,你还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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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找到一个依稀在胡杨林那边见过的一个胡商,用手指了指,那个原本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的胡商顿时脸色大变,从皮袄里抽出弯刀就跟何远山带来的胡人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云初冷笑一声道:“侯君集破高昌,得了无数钱财美人,他进玉门关的时候,守将还不是死死地给盯住了,导致他才班师回朝,就被太宗皇帝下了大狱。
“跑啊,自然要跑的,我是要等大唐折冲府的这些人扛不住之后大家一起跑路。这样路上还有照应。”
云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红色的木炭低声道:“如果你要进他的帐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按照我《大唐律》的规矩,在西域执劳役十四年,什么样的罪过都抵消了,甚至是有功之民。”
“回去之后我给你做沙葱牛肉包子,那东西可比烧旱獭好吃的太多了。”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所以,他就去了居住在不远处的门子那里,准备借一些工具,把门窗开大一些。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官府办事的流程,在中华大地上几千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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