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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面对保持沉默的云初,胖子方正对随从吩咐道:“请兵曹跟壶正两位过来。”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有云初跟羯斯噶帮忙,塞来玛跟娜哈总是能够以最后的胜利者身份,将口水吐在那些倒地的女人脸上。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这只老猴子明明不是唐人,偏偏比唐人更加的坚守唐人的礼制。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云初不知道生殖隔离在这个奇怪的世界里起不起作用,回纥人给出的答案是不起作用。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饥饿的牛羊在外边哞哞,咩咩的叫唤着,一刻都不得消停。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老羊皮的眼睛是淡蓝色的,不含半点杂质,就是这双如同草蜢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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