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妹谈与赛琳娜闺蜜情:和她在一起我不必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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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娜哈从羯斯噶的怀里溜下来,紧紧地抱住了云初的大腿,一双碧绿的眼珠子左右瞅着,尽管每一个人都在笑,娜哈却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云初一个唐人站在密道出口处,很快就引来了那些商人们的仇视,于是,一群挥舞着弯刀的人就乱哄哄的朝云初扑过来。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第二天,天山掉下来的不是雪,也不是雨水,更不是冰雹,而是冰水混合物,落在温暖的手掌上就立刻化成了水。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西域各个部族就有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长安城的传说。
至于男人们就沉默的多,一路上除过喝水,吃东西之外,没有多余的话。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对于羯斯噶会不会死这种事,塞来玛也就惊惶了一下,战斗对于塞人男人来说是家常便饭,运气好就活下来,运气不好,就死,这种事她见的多了,甚至可以说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直到一股浓烈的骆驼臭执拗的钻进他的鼻子,他才睁开眼睛,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挡住了一队骆驼前进的道路。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没错,我不装了,以上就是威胁,如果不想在梦里跟我同床共枕,就早点吧那些东西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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