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辙南辕”的隔壁 是贴地飞行的“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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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云初点点头道:“不纳税,不纳粮,不出劳役,平日里囔囔于众人之上,着华服,吃美食,御美人,煊煊于百姓之间,上可光宗耀祖,下可恩荫子孙。”

穿的花团锦簇烧包的老羊皮蜷缩在一张卧榻上,卧榻周围的图案是云纹跟蝙蝠,不带一点西域特色,应该是来自于大唐。

桑树下的菜园子里割了一些葱,三两刀剁成葱沫,把羊汤里面的松木棒子塞进火眼里压压火,让羊汤处在似滚非滚的状态里,眼看着闪着光的羊油覆盖了汤面,云初就掀开陶瓮,从早就醒发好的面团上扯出一个头,两只手稍微抖动一下,一条细细的面条就出现了。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胖子摆摆手,两个随从立刻提着云初所有的行李进到了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

这一次我不会抄书评写作,绝对不会再犯《汉乡》书中被你们裹挟改剧情的错误,就是一马平川的向前写,给兄弟姐妹们一个痛痛快快的大唐。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一大碗蒲公英茶被云初强迫灌进这对母女的肚子之后,她们这才从美食光环中突围出来。

娜哈似乎感受到了什么,这个平日里只对吃感兴趣的小女孩也越来越黏云初,即便是睡觉也要抱着哥哥的胳膊,有时候撕都撕不开。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于是这种菜又被称之为“文贞”菜,因为魏征死后的谥号就是文贞。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等花蝴蝶一般迈着舞步的胡姬们将饭食端过来,云初仅仅看了一眼,泪水就如同开闸的洪水一般肆意横流。

他已经瘦的抽巴了,脸只有巴掌大小,腰背佝偻如大虾,很明显,他的皮肤太大,身体里的骨骼,肌肉,内脏太少,以至于整张皮像是堆在他的身上,就像裹了一张光板没毛的老羊皮一般,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老羊皮的原因。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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