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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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你不准备跑路吗?”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云初没打算把自己卖给老羊皮,塞来玛也没有打算把云初卖掉,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老羊皮的介绍,让云初去一个他喜欢去的地方。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云初从马肚子底下抓住马鞍子小腹用力一下,身子又重新坐在了马背上,这几下,颇有些兔起鹘落的回纥人风采。

何远山,刘雄这些人的死活,说实话,云初是不怎么在乎的,至于城里的那些做生意的胡人,云初更是不在乎,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他看到了白羊部的狼皮大纛。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刘雄咬着牙道:“这该如何是好呢?”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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