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幼被拐的女人和她失落的35年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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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云初心头没来由的痛了一下,低着头低声问道:“当初玄奘回归大唐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上你?”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云初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从陶锅里舀了一勺子野菜汤给她添上,笑道:“结果,那个娃娃咻的一声就变小,钻进了你的肚子,九个月之后就生下了我?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你最亲的亲人可能都是自己杀害的众生!你最恨的人可能是自己的父母、子女!
不信的话,可以去找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去问,这个漂亮的唐人少年郎是如何被白羊部牧女塞来玛拯救,并且积极照顾养好伤的。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方正疑惑地道:“你刚才念的诗应该是好诗,莫说别人,就是我自己受到家书的时候,那一次不是看了又看,眼泪干了又干。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这个骨瘦如柴的老师,却吐了他一口唾沫,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我的名字叫做石磐陀!”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就是要这样慢慢的融进去,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江河湖海里,就像一只椋鸟混进了椋鸟群里,就像一只白色绵羊混进了白云般羊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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