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我,温暖你》:反类型化男主住在热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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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今天,方正,刘雄,何远山以及掌固张安已经在潜意识里认为他是一个唐人了,这已经是莫大的胜利。
坎儿井对于这一代的西域人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每一年,每一天,总有人在挖掘坎儿井,有了这个东西,荒凉的戈壁上就会花果飘香。
不知道这些胡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非常勇猛,要跟唐国这群数量跟他们差不多的正规军打阵地战。
“云……”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有的少年人听了两段之后就跟着老羊皮走了,很长时间过后,人们有可能在某一个王的后宫见到他,那时候的他穿着华丽的衣裳,佩戴着闪闪发光的宝石,依偎在王的怀里,扯着尖利的嗓子为来宾演唱大段大段的《乌古斯传》。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还有一次,是年幼的娜哈被一群旱獭围攻……羯斯噶跑的比马还要快的去拯救娜哈,那一次,羯斯噶真的跑的比马还要快,这不是形容词。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云初立刻恢复了谦卑状态,不过,他清楚的知道,唐人男子成亲的年纪绝对不是二十岁!!!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