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不进的研究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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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初洗澡的时候,这家伙不论是帮云初用草木灰清洗长头发,还是在云初的指挥下用一块粗麻布搓背,都做的很到位,尤其是这个家伙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野薄荷草,用这东西擦拭过身体之后,凉丝丝的,暑气全消。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回纥人打仗的时候总是拖家带口的。
塞来玛不止一次的面带桃红,气喘吁吁地从荒草堆里跑出来模样被云初见过,再等一会,羯斯噶就会一边系腰带一边从同一片荒草堆里出来。
如果,发现他心怀不轨,杀了就是!”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今天不一样。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云初笑道:“要走一起走。”
如果你是唐人,该给你的我不少你一毫,不是唐人,而是心怀叵测者,我给你的也不会少一毫!”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云初用袖子擦拭掉越来越多的眼泪,准备端起那一盆米饭大快朵颐的时候,却愤怒的发现,老羊皮竟然往雪白的白米饭里倒奶……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她们会守在羯斯噶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一旦守到羯斯噶,就会摇着满是虱子的发辫,眨巴着眼睛,扭动着腰肢嗲声嗲气的跟这个前途无量的男人献媚。
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种人都会躲起来,偷偷地读书,读所有能读到的书,读所有该读不该读的书,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满肚子学问的异类。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云初身经百战,获得了无数战斗经验,手下再无一合之敌以后,白羊部的少年们终于学会了不要在云初面前跟大尾巴羊秀恩爱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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