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明氏集团覆灭,揭秘电诈基地卧虎山庄里的“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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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云初默默地拿起挂在腰上的玉牌,微微摇头道:“南山新雨落,山间云初生,我不记得祖宗名讳已经是大不孝了,如何再能投入他门为人子嗣呢。”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怎么个章程,说句话。”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城墙缺口处斑驳不堪,上面刀砍斧凿火烧的痕迹很重,看样子这里曾经发生过极为激烈的战斗。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倒买倒卖的玉石生意,香料生意,以及金属制成品,当然,干这些生意的隋人大多跟唐军将领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方正冷哼一声道:“唐人没有死伤还好说,死了人,还死了七百多,虽然大部分都是商人,但是呢,这些商人大多是我大唐勋贵们的家奴。
羯斯噶高傲的道:“她们从今往后将是我大阿波帐篷里的女人,谁敢伤害她们?
左手边那个脸上有老大一道伤疤的壮汉冷笑道:“交给我,放在兵营里,锤炼两年之后,就是一个兵,到时候死在战场上也就是了。”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现在,又是葛萨璐父子的死……
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
人这一生,苦楚太多,快乐的时候太少,能多快乐一分,就多快乐一时,因为,那是幸福的,就像地狱彼岸花开,就像佛陀割肉的笑容,也像玄奘东去不归的脚步,都是值得记忆的。”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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