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笑《一个指头》:阅尽千帆仍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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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没有人怀疑这位大阿波为什么会死。
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天亮的时候,云初就向方正建议,将龟兹城的商税提高到十税一。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他认为,权力没有大小之分,任何微小的权力都值得尊重,然后在,尊重的前提之下,必须将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最大程度。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说完就抱着云初的肩膀道:“以后哥哥下半辈子是吃奴隶食,还是君子食,就全仰仗兄弟你了。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龟兹处在庭州与西州之间,位置不远不近,武侯大将军是劳师远征,阿史那贺鲁在跑了一千五百里之后也算是劳师远征。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封闭龟兹城通往外界的地道,不把这些地道封闭,不等突厥人来攻打,城里的人就跑光了。”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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