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营地站上风口,“起飞”还需跨过几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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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军医给方正的腿糊了厚厚一层绿了吧唧的药膏,嘱咐方正万万不要胡乱动弹,就提着自己的家伙事走了。
没有人怀疑这位大阿波为什么会死。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云初有些慌了,他之所以胆敢留下来,底牌就是老羊皮,他认定了老羊皮会留有退路,只是没有想到老羊皮的退路安排的如此粗糙,如此的平凡。
葛萨璐的身体可能是真的很强悍,原本吃了毒药就该有毒发反应,他偏偏没有。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云初一丁点挑战战笼的想法都没有!!!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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