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在巴基斯坦的恐怖主义生意,这一次捂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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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就出生在糜烂的大隋,尽管糜烂,那也是一个辉煌而灿烂的王朝,也是佛法大兴的时候。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点燃了木炭,将塞来玛跟娜哈穿在红柳树枝上的羊肉串均匀的地在炭火周边,等着被烤熟。
这件衣衫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肥瘦不合体,长短却合适,这只能说明这件官服送来的时候这个家伙长胖了。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如果我能做到,我的孩子们就好过了,陛下一定会封赏他们为从七品的武骑尉,如果我死的足够精彩,就算是云骑尉,我的孩子们也不是没有机会。”
听何远山把门路说的如此清楚,云初幽怨的瞅瞅笑呵呵喝酒的方正,以及猛吃醋芹的刘雄,最后皱眉道:“以后不能再用这种事情来赚钱了,我还希望几位哥哥能够青云直上拉扯小弟一把呢。”
“你看他使唤侯三使唤的理所当然,还他娘的用热水洗澡,这说不定是哪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老羊皮招招手,跟着他的那些少年们立刻在骆驼边上用身体形成了一道阶梯。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不信的话,可以去找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去问,这个漂亮的唐人少年郎是如何被白羊部牧女塞来玛拯救,并且积极照顾养好伤的。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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