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屏的刀郎新歌,是“复仇爽文”就能概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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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没错,我不装了,以上就是威胁,如果不想在梦里跟我同床共枕,就早点吧那些东西给我!
方正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皱巴巴的文书,云初接过来一边看一边问道:“朝廷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毕竟,事情是三月份的事情,再加上早期的研判时间,朝廷这时候应该有对策了吧?”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今天不一样。
说完就沉入了地底。”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怎么个章程,说句话。”
“肮脏的,满是虫子的,还散发着牛粪味道的大帐篷!”云初一点颜面都没有给新上任的大阿波留。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这是大关令的方略,与其余闲杂人等无关。”
老羊皮背靠墙壁坐着,如同一幅画。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云初往后缩一缩,刘雄等身着铁甲的人大踏步的向前,迎着突厥人挥舞过来的弯刀不闪不避,一刀换一刀的向前硬抗。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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