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外企退出,在印度做生意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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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云初身经百战,获得了无数战斗经验,手下再无一合之敌以后,白羊部的少年们终于学会了不要在云初面前跟大尾巴羊秀恩爱这件事。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龟兹王布失毕是一个蠢货,唐军来的时候,他如果立刻投降,虽然会损失很多钱粮,城里的人还是能保住性命的。
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在头雁欢快的鸣叫声中,更多的斑头雁如约而至,刚才还平静的如同死水一般的草蜢湖,立刻就热闹起来了。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等花蝴蝶一般迈着舞步的胡姬们将饭食端过来,云初仅仅看了一眼,泪水就如同开闸的洪水一般肆意横流。
有些文书被潮气侵染的已经结成一团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按照方正的说法这些文书早就该销毁了。
这些骑兵绕着白羊部的营地跑了三圈,之后,就把人头插在木头上,一边骑马一边冲着人头射箭,用来彰显白羊部强大的武力。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羊日下的,跟狼日下的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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