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北京三条高速出京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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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而死亡的人中间,十年前有六成是挑战者,五年前,八成是挑战者,现在,据说死亡的人中间九成以上的都是挑战者。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幸好,你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了,小娜哈也会跟着你,没有你们牵绊,我想痛痛快快的干一些事情,好把我积攒在心头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出去。
“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你早就知道要打仗了是吗?”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云初朝何远山拱手道:“壶正说的极是,纳山川大地之精为一锅羹,食之不能肋生双翅登临仙境,五谷杂粮虽然普通,却是君子之食,而后有微言大义直通天际,响彻云霄。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只要跟老羊皮在一起,云初就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准确的说,他的灵魂似乎飞在半空中,如同一个旁观者一样观察他的肉体与老羊皮交流。
“你要做什么呢?”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云初问他借一把斧头,于是,他就借给了云初一柄宣花开山巨斧。
他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只要这个狼日的敢靠近他,或者把脏手放在他家的羊背上,他就踹断这个龌龊家伙的狗腿!
“腾格里会把你们这些该死的唐人压在黑石头底下让兀鹫啄食你们的眼珠子。
“现在,我只想着如何守住这座城,将突厥人拖在城下,等武侯大将军来替我复仇。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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