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锯的他,赢了总统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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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思考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他停止了思考,喊来了侯三,帮他烧热水,他想好好地洗一个澡。
“修整龟兹城,而后收重税。”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云初搭建房子的地方选的很好,是在三块巨石中间,只要在顶上加盖一些树枝,就能很好的掩盖火光。
再用大锅煮了一锅羊肉,往里面丢了一根松木棒,扣好芦苇杆子做的盖子,压上一块石头,往灶眼里丢了一几根粗大的木头绊子,等水烧开,撇掉浮沫,就去了大关令方正的官衙。
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这些麦田全是属于龟兹镇的,你小心不要让马糟蹋了粮食,会被军队拉去砍头的。”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无论如何,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熟悉大唐朝廷的运转方式,以及律法要求,尤其是对官员的律法要求。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据云初所知,想要出现这种状况,除非是嗑药或者被人使用了麻醉剂。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方正一群人吃的唏哩呼噜的,好像锅里的东西是难得的美味,只有云初一个人瞅着面前的饭碗长吁短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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