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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云初举着大斧开干。
“太宗皇帝定的,你对他老人家有什么意见吗?”方正学着云初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道。
回纥少年米满早早就看到了云初,他本来不想经过云初的放牧地的,只是这个时候腿很软不太想绕远路,这才壮着胆子学狼叫了一声,跟云初打个招呼,硬着头皮牵着母羊穿过云初的放牧地。
云初摇摇头道:“我没有说过这句话,更没有什么心思重建龟兹城。
所以,王廷会把人群打散,重新建立一个个小部族,这样一来,血脉的联系就更加的薄弱了。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再一次回到老羊皮居住的院子里惊讶的发现,老羊皮已经不见了,胡姬也不见了,刚才,老羊皮还躺着的胡床现在落了一层灰,就像这里已经空置了很久,很久。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这一根面不断地在云初手上翻腾,一头已经落进了羊肉汤锅里,另一头还在陶瓮里成团状。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看到情郎来了,正在教训娜哈的塞来玛目光立刻从凌厉变得柔和起来。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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