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12月重临红馆跨年开唱 门票将公开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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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幸好,你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了,小娜哈也会跟着你,没有你们牵绊,我想痛痛快快的干一些事情,好把我积攒在心头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出去。
云初想了想,从自己屋子里把那柄开山巨斧拿了出来,丢在方正几人的面前道:“前人已经帮我们想出来了办法。”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云初匆匆的回到桑林地,好在侯三还在,只是这个家伙睡着了,还流淌着口水。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作为哥哥,云初觉得自己有教育娜哈爱上干净的责任,女孩子不爱干净怎么可以呢?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方正放下水罐子道:“我有一个姐夫。”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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