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被美国控制的,自己组了个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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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一身的学识最终被烧成了飞灰。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这种事情他们以前就不避人,尤其是这些骄傲的少年,他们甚至喜欢在这件事上获得别人的夸赞。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娜哈已经起床了,正坐在帐篷口的老羊皮上抓石子玩耍,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到娜哈玩耍的石头各个晶莹剔透,且白的如同凝固的羊脂一般,表面还似乎流淌着温润的光泽。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我想啊,以玄奘法师的慈悲,他一定会收留你,保护你,并且保证让你在大唐的国度过上你想过的日子。”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有些人出场的时候,往往会自带气场。

“你的大阿波拿下吗?”云初非常关心羯斯噶目前的地位,只有他的的地位高了,才能真正的保护好这母女两个。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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