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扇耳光的老书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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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这让守在官衙外边的何远山,刘雄,云初等人战战兢兢,一个个把身子站的笔直,生怕什么地方没有做好引来无妄之灾。
这两样,不管是哪一种,对大军行动来说都是阻碍。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因为,那些胡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只切割排在第一位的突厥人身上的肉,以至于,第一个人已经被切割成了骨头架子,后边的一些突厥人还没有挨上一刀。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一个帐篷里同时躺着两具尸体,葛萨璐的亲戚们就多了一重麻烦,需要再骑着马绕着帐篷跑七圈,再找一个跟两个死人最亲近的人掀开门帘子,顺便在脸上划两刀。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云初认为葛萨璐不具备拥有这些东西的可能。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再由埃金老爷亲自送到地区管事哥利的手里,再经过选拔之后必须以处女之身送到可汗的老婆可贺敦的手中……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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