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都灵发长文告别《良辰好景知几何》林杭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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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老羊皮眼中的雾气与伤感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立刻就消失了,那双眼睛变得如同鹰隼一般犀利,死死地盯着云初看。
回到桑林地居住地,娜哈对什么都感兴趣,尤其是矮几上的笔墨纸砚,以及堆积如山的文书。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裴东风爵爷呢?”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所以,我去大唐,你就该跟我一起去,我修佛没有修好,玄奘修的很好,让他看看你,是不是那个僧人口中的有意思。”
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老羊皮缩缩身子,即便是六月天里,只要没有太阳,他依旧会感到寒冷。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等这个猴子一样的老家伙脱掉羊皮大氅之后,云初惊讶的发现,这只老猴子的里面居然穿着一套丝绸制作的长衫,尤其是胡姬在他头发稀疏的脑袋上开始缠绕纱网,先把他裸露在外的头皮遮住,再把一顶硬幞头戴在他的头上,脑袋后边还有两条飘带,稍微摇晃一下,飘带就像蛇一样扭动,看起来……更像一只猴子了。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塞来玛看到云初的第一刻,就用手捂住了嘴巴,眼泪却如同泉水一般涌出来。
等了片刻,才要灌水,他的心却剧烈的疼痛起来,一截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突兀的钻出来,并有一串血珠子顺着刀尖快速的流淌进清水里,来不及染红渠水,就被更多的清水给冲刷的干干净净。
“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所以,每年都有很多回纥女子主动走进狼群,希望能被狼王看上……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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