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逃婚”事件,“送回家”不是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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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老羊皮招招手,跟着他的那些少年们立刻在骆驼边上用身体形成了一道阶梯。
云初今晚的暮食是羊肉,牛肉,羊肉面片,配凉拌苦苦菜,侯三跟哑巴马夫给云初弄来的韭菜花被腌制成了韭花酱,今天吃正好合适。
军医给方正的腿糊了厚厚一层绿了吧唧的药膏,嘱咐方正万万不要胡乱动弹,就提着自己的家伙事走了。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云初有些慌了,他之所以胆敢留下来,底牌就是老羊皮,他认定了老羊皮会留有退路,只是没有想到老羊皮的退路安排的如此粗糙,如此的平凡。
人人都说青狼被婆润可汗的亲卫们给打跑了,婆润可汗甚至说青狼的人头已经成了他帐房里的一件装饰品。
雷鸣一般的马蹄声已经响起来了,应该是躲在某一处地方的回纥骑兵们已经看到唐军胜利在即,就果断且勇猛的向最后的残敌发起了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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