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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才吸吮掉草茎上的甜味,一头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大尾巴羊,迈着袅娜的脚步走了过来,从云初手里夺走那根草茎,三两下就吞进了肚子。
城里所有的粮食都被送到专门的粮仓,牲畜也被驱赶到一个专门的大围栏里等着挨宰。
“没有羊奶的米饭不好吃!”老羊皮不用动手,旁边的胡姬就主动把米饭盆子从云初手里夺走了。
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长安不可能有牧人们幻想的那么好,却又不愿意承认长安不如他们幻想的那么美。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即便云初成了一个唐人,那么,他首先面对的将是服兵役,没错,安西军兵员中的府兵,来自大唐各个折冲府,因为距离中原太远,补充兵员的能力很差,所以,安西四镇中的四个长史拥有就地征收兵员的权力,当然,这个征收对象仅限于唐人!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老羊皮盯着云初看了一会,丢出来一小袋金砂给他,摆摆手道:“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去做吧。”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吏员,军户,匠户,寒门,官员,勋贵,皇亲?”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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