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5万不舍得打车”,并非年轻人变得“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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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旱獭的脖子上拴着一根铁链子,这东西在塞人部落可不多见,如今,铁链子的另一头抓在娜哈的手中,就知道羯斯噶这个人真的非常宠爱娜哈。
“那么,这座城到底是是谁说了算?”
“哥哥,哥哥,大沟里死了好多人,葛璐萨家的人跟挥食狞家的人统统死光了。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云初笑道:“铁还有生锈的时候,你们要是不听劝啊,以后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时候别来找我就行。”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尽管胡姬胸围子上的流苏触碰到了云初的脸,因为她身上自带的类似孜然的味道还是让他的注意力果断的留在了白米饭上。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我就要吃旱獭——哇!”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他的办公桌都没有更换过,更不要说职务了。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毕竟,每当一位大唐公主抵达部族之后,可汗们的可敦以及王子,特勤一类的亲人就会死一大片,而且都是莫名其妙死掉的。
但是,老羊皮却没有放弃云初,每隔一个月就会来白羊部一次,继续蛊惑云初跟他走,为此,他不惜亲自下场,教会了云初非常多的东西。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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