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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哥哥,云初觉得自己有教育娜哈爱上干净的责任,女孩子不爱干净怎么可以呢?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你会从这东西上找到勇气。”
随从随便的拱手道:“张安,乃是大关令座下的掌固。”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这些麦田全是属于龟兹镇的,你小心不要让马糟蹋了粮食,会被军队拉去砍头的。”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仔细研究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口中不停地道:“庭州距离龟兹一千五百里,也就是说,人家要是准备找我们的麻烦的话,应该快到了。”
云初听得愣住了,马上就醒悟过来,对塞来玛道:“塞来玛,你真地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吗?”
云初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话!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刘雄的一句话顿时让大关令方正的眼睛湿润了,低声道:“某在家中,阿嬷最是疼爱我,清晨时分定有一碗牛乳酪,上面撒满了泡开的干果,辅以蜜糖……”
战争开始了。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