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锁红海”的也门胡塞武装,什么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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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等两人跑回龟兹城,隔着空空如也的城门洞子看去,那条细细的黑线已经变成了一股黑色的波涛。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这一次,他不管了。
“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目的又是什么呢?”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现在,我只想着如何守住这座城,将突厥人拖在城下,等武侯大将军来替我复仇。
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至少,他现在不愿意把羯斯噶想的太坏,或者说,云初认为羯斯噶现在的表现是公狮子的正常表现,没有那一头刚刚当上王的公狮子会允许自己的母狮子继续赡养前狮王的孩子。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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