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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这样一来呢,就保证了牧民们饲养的牛羊的种群的多样性,保证了牛羊繁育的时候,会不断地优化,而不至于因为血统过于单一而逐步凋零。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一个成熟的美丽的女人,在白羊部这个弥漫着浓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的部族里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天知道有多难。
绝对,绝对不能浇奶,尤其是腥膻味道其重的羊奶,这是对白米饭的亵渎!!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他对于回纥人很难生出同理心,这不是因为他薄凉,而是因为回纥人自己都没有培育出这种伟大的情感。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反正,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帅气,那么好看,怎么看都是我占便宜。
娜哈是例外!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这是大关令的方略,与其余闲杂人等无关。”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梁建方没有来,裴东风却来了。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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