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袭以色列,背后有狠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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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震惊归震惊,羯斯噶想起唐人战旗飘飘,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军队,还是摇摇头道:“你会说唐人的话也没有用,最多是一个会说唐人话的回纥人!”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只要云初愿意给,下一次还是会过来讨要奶疙瘩一类高热量食物,至于少一些同伴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情。
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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