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第15次高考,“今年决定去读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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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云初吼完刘雄之后,端起自己的羊汤碗就去了渠水边纳凉,几个没有吃到面条的人,也纷纷喊着晦气。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刘雄看了云初良久,长叹一声道:“想出这个办法混钱入关的人一定是一个读书人!”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娜哈此时已经忘记了哥哥古怪的捕捉旱獭的方法,她只想尽快地回家,好让哥哥把这只旱獭烧给她吃。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云初回头看看时时刻刻注视着汤锅的门子,马夫,更夫点头道:“确实如此。”
然后,在方正等人惊诧的眼神中,云初的两只手不断地抖动,奇怪的是那一团面竟然乖乖地被扯成一根细面。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云初把眼睛里噙着两大泡眼泪的娜哈抱在怀里,替她擦掉眼泪,又把塞来玛刚刚穿好的羊肉重新插在炭火周围,好像完全没有感受到屈辱一般对羯斯噶道:“你有机会成为大阿波吗?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这让守在官衙外边的何远山,刘雄,云初等人战战兢兢,一个个把身子站的笔直,生怕什么地方没有做好引来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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